当前位置:苏州产权交易所项目

位于姑苏区阊胥路472号营业大楼210室公开招租

发布时间:2022-09-07

 

 

标的物3D位置展示:

公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位于姑苏区阊胥路472号营业大楼210室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SCJX20221148

委托方

苏州市化工轻工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招(评)租小组会议通过

挂牌起始日

2022-09-07

挂牌终止日

2022-09-22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金小姐 联系方式:65338895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报名”进入线上认证小程序报名入口。
  ■ 咨询电话:
    滕女士、谈先生,联系电话:0512-69820620、69820641
    监督电话:0512-69820813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资产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姑苏区阊胥路472号

资产类型

工业用房

所在楼层

2

出租面积(㎡)

25.50

租期(年)

3年 0个月 0天

资产使用现状

使用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无电梯,无车位,无物业,需自行安装电表

配套、环境、交通等

公交地铁可达

其他披露事项

1、不能在资产地点注册公司。 2、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2年10月7日。

资产租金估价情况
评估价

评估机构

评估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人民币 9000.00 元/年

人民币 9000.00 元

租金支付要求

每6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

履约保证金

1000元

使用用途及要求

仅限办公使用,禁止用于培训班、非法金融活动、餐饮、宾馆、娱乐等休闲服务性和人员密集性项目及其他高污染、高噪音行业的经营。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以现状为主,委托方、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际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2、房屋结构不允许改造,每月水费100元,电费按表结算。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需要与原承租户协商处理现有装修设备及投入费用,可引入第三方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新承租方必须配合原承租户搬离。

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1、谢绝自然人承租。 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委托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报名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

人民币5500.00元

交纳期限

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

遴选方案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委托方选择的中介机构组织公开竞争。在委托方对承租方资格进行确认后,交易中心将报名保证金划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遴选方式

非交易中心组织

中介机构组织

起拍价

人民币9000.00元/年

自由竞价阶段

分钟

延时竞价阶段

分钟

加价幅度

元/年

中介机构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由市交易中心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最终承租方还应将履约保证金以及首期租金(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市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委托方委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自行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上述款项支付至受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如装修房屋,需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并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标的内无物业管理,需自行配备物业管理,小额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承租房屋进行统一安全管理,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三合一”,如有违反,委托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6)禁止开设人员密集的经营场所:歌舞厅、棋牌室、培训中心、网吧等。

(7)禁止堆放重物、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8)标的内无物业管理,工作日开放时间为8点到17点,其余时间不得入内。每间标的办公室办公人员不能超过2名,院内不提供停车位。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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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姑苏区阊胥路472号营业大楼210室公开招租 ■

发布日期: 2022-09-07
项目编号: SCJX20221148

委托方:

苏州市化工轻工公司

挂牌起始日:

2022-09-072022-09-22

看样联系人: 金小姐
电话: 65338895

内部决策情况

招(评)租小组会议通过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金小姐 联系方式:65338895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报名”进入线上认证小程序报名入口。
  ■ 咨询电话:
    滕女士、谈先生,联系电话:0512-69820620、69820641
    监督电话:0512-69820813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内部决策情况

招(评)租小组会议通过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金小姐 联系方式:65338895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报名”进入线上认证小程序报名入口。
  ■ 咨询电话:
    滕女士、谈先生,联系电话:0512-69820620、69820641
    监督电话:0512-69820813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坐落位置

姑苏区阊胥路472号

资产类型

工业用房

所在楼层

2

出租面积(㎡)

25.50

租期(年)

3年 0个月 0天

资产使用现状

使用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无电梯,无车位,无物业,需自行安装电表

配套、环境、交通等

公交地铁可达

其他披露事项

1、不能在资产地点注册公司。 2、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2年10月7日。

评估价

评估机构

评估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租金挂牌底价

人民币 9000.00 元/年

人民币 9000.00 元

租金支付要求

每6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

履约保证金

1000元

使用用途及要求

仅限办公使用,禁止用于培训班、非法金融活动、餐饮、宾馆、娱乐等休闲服务性和人员密集性项目及其他高污染、高噪音行业的经营。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以现状为主,委托方、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际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2、房屋结构不允许改造,每月水费100元,电费按表结算。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需要与原承租户协商处理现有装修设备及投入费用,可引入第三方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新承租方必须配合原承租户搬离。

资格条件

1、谢绝自然人承租。 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委托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交纳金额

人民币5500.00元

交纳期限

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委托方选择的中介机构组织公开竞争。在委托方对承租方资格进行确认后,交易中心将报名保证金划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遴选方式

非交易中心组织

中介机构组织

起拍价

人民币9000.00元/年

自由竞价阶段

分钟

延时竞价阶段

分钟

加价幅度

元/年

中介机构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由市交易中心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最终承租方还应将履约保证金以及首期租金(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市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委托方委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自行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上述款项支付至受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如装修房屋,需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并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标的内无物业管理,需自行配备物业管理,小额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承租房屋进行统一安全管理,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三合一”,如有违反,委托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6)禁止开设人员密集的经营场所:歌舞厅、棋牌室、培训中心、网吧等。

(7)禁止堆放重物、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8)标的内无物业管理,工作日开放时间为8点到17点,其余时间不得入内。每间标的办公室办公人员不能超过2名,院内不提供停车位。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标的物3D位置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