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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66%股权公开转让(其中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持股2.83%,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83%)公告 [2022]004号

发布时间:2022-01-14

 

发布单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66%股权公开转让(其中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持股2.83%,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83%)
项目编号 SCJG20220528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
批准时间:2021年11月03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1年6月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报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金融例会,会议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转让所持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83%的股权事项;
2021年7月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开转让持有的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83%股权。
2021年7月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及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双方各持有的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83%股权公开转让。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01月14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03月02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码 91320594069488614L
注册资本 736.26
法定代表人 王晓路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2楼204室
经营范围 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医疗器械、药品、食品、化妆品、3D打印材料、卫生用品、生物制品、玩具;销售:机械设备、实验耗材、化工产品、实验室设备、医疗器械、药品、预包装食品、化妆品、3D打印产品、玩具、包装用品;机械设备上门安装、维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市场调查、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5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其他 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0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王晓沁 27.5120%
王晓路 7.9252%
王岩松 7.9252%
田艳梅 2.3742%
丽水久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9252%
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6610%
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 5.6610%
浙江丝路传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5.0162%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936.41
负债总额(万元) 343.06
净资产(万元) 593.35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35.22
利润总额(万元) -257.53
净利润(万元) -257.53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1年11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 1099.12
负债总额(万元) 158.37
净资产(万元) 940.75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9.78
利润总额(万元) -352.63
净利润(万元) -352.63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1年6 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 1459.77
负债总额(万元) 292.58
净资产(万元) 1167.19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8.23
利润总额(万元) -126.16
净利润(万元) -126.16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天地恒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天地恒安【2021】资评字第1034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
评估基准日 2021年06月30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 净资产:6251.22 (采用收益法评估)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人民币353.82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王晓沁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其他重要事项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354.3160万元 (其中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的转让参考价为177.158万元,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转让参考价为177.158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缴纳保证金354.316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备查文件 1、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66%股权公开转让(其中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持股2.83%,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83%)
2、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公开转让持有的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83%股权的董事会决议;
4、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跟投项目退出决策意见表
5、关于引导基金项目转让持有丝美特2.83%股权的情况说明(含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批复)
6、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请示(含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批复〉
7、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丝美特项目股份回购事宜的会议纪要
8、《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合会审字 [2021]第559号)
9、《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地恒安【2021】资评字第1034号)
10、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12、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3、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14、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15、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6、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7、《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合会审字 [2021]第194号)
18、《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转让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83%股权之法律意见书》
19、《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83%股权之法律意见书》
20、拟与受让方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21、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本项目所有鉴证费、电子竞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止日2022年3月2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 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 上午 9: 00-11: 00, 下午 13:30-16:00,不含节假日。 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 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 0512-69820837、69820610、69820833
传真 0512-6982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