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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未名苑32号公开转让公告[2022]033号

发布时间:2022-06-15
发布单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未名苑32号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20592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1年12月31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1年11月10日,苏州市会议中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开转让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未名苑32号。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06月15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07月27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市会议中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一. 房产基本情况
标的房产位于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未名苑32号,为独栋成套住宅。总楼层为3层,第一、第二层为住宅,第3层为阁楼,土地面积162.5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43.79平方米(其中:一层面积145.414平方米、二层面积133.133平方米、阁楼面积65.242平方米)。钢混结构,无院落、无地下室。房产土地类型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2076年01月18日止。
二. 房产现状
该标的房产无抵押、无担保、无租赁,目前该标的房产为毛坯房,空置状态。
产权证号:苏(2017)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08907号。
三. 转让参考价格
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22203),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未名苑32号于2021年12月6日评估值为567.46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中通评报字[2021]22203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0月31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人民币567.46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本次转让住宅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受标的资产,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公告期内安排每周五下午(13:00~16:00)协助踏勘现场。(联系人:吕先生18913538110,请提前预约)
2.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
3.转让标的房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转让双方各自按照相关规定承担。
4.转让标的房产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水电等相关费用按实际交付时间协商结算,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拒绝按照现状接收本标的房产。
5.转让标的不动产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转让与受让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转让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当前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600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人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买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情形;
4.意向受让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60万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备查文件 1、苏州市会议中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苏物管董[2021]09号)
2、《关于挂牌出售未名苑32幢房产的请示》(苏会物管总[2021]10号)
3、《关于苏州市会议中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房地产的请示》(苏会集董 [2021]16号)(含批复)
4、苏州市会议中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房地产确定底价事宜所涉及的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未名苑32幢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22203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7、不动产权证
8、拟与受让方网签的《苏州存量房买卖合同》模板
9、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如仅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选择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若发生拍卖,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
2.本项目不接受贷款。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网签手续,并在网签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后续流程按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在完成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才能将转让标的交付给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2022年7月27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本标的房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申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次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作出申请受让决定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 0512-69820837、69820610、69820833
传真 0512-6982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