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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正 公 告

发布时间:2016-10-21

 我所于2016927日在姑苏晚报刊登的“苏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公有房产公开招租公告”的“公开招租标的”中标的一门牌号有误,现将该公告第二段中“标的一:东大街31号” 更正为为“标的一:东大街7-20号”。

同时,公告期限调整为:20161021日至2016  1109 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