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苏州产权交易所项目

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5

 受委托,我司对以下标的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及保证金:

1.西环路1638号一楼南面积100㎡;

2.西环路1638号一楼北81.36㎡;

以上标的租赁期各为5年,保证金各为2万元。 

二、拍卖地点及时间:

苏州市道前街56号四楼拍卖厅, 2018年8月13日上午10:00;

三、联系地址及电话: 

苏州金腾拍卖有限公司:苏州市道前街56号    

电话:0512-65213090  13584845884

四、展示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8月1日(预约截止看样)

五、报名登记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需在2018年8月2日-8月9日下午3点前持有效证件至苏州市道前街56号四楼拍卖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参拍保证金。(竞买人须以本单位出具的本票方式交纳,收款人为苏州金腾拍卖有限公司)

(二)经营范围:

1.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经营,严禁违规住宿,不得用于污染、噪音超标、危化品等行业的经营,并不可存放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

(三)竞买人条件及要求:

(1) 承租人需提供独立的营业执照;竞拍成功后,承租人应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执照及许可证,委托方不予协助办理,相关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 禁止用于餐饮、娱乐等休闲服务性项目及其他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的经营,严禁使用明火,并不可存放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一经查实,即可取消其资格,并终止合同。

(3) 承租人应做好日常安全工作。平常应自查各类安全隐患,随时接受委托方的检查,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到位。按规定自行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确保状态完好。

(4) 承租人在经营合同期内对房屋不可做结构上的改造和破坏,不可以各种借口转租给他人,一经查实,即可取消其资格,并终止合同。

(5) 承租人自办固定资产和经营用具。一旦合同终止,承租人必须在二天内自行进行处理,不得留置在房产内。

(6) 标的不得转租、承租人不可超范围违规经营。拍租后承租人自行清场,委托方不承担清场的责任和费用。

(四)其他竞买条件详见苏州金腾拍卖有限公司网站www.jinten.com.cn拍卖公告》,或苏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szcjs.com刊登的《拍卖公告》及具体招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