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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9

 受委托,我司对以下标的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及保证金:

1.苏州市西环路717号阳光大厦3号楼二至三楼,建筑面积2315;保证金:20万元。

2.苏州市西环路717号阳光大厦3号楼四至六楼,建筑面积约3472;保证金:30万元。

1号标的租期为一年10个月,2号标的租期为2年。

二、拍卖地点及时间:

苏州市道前街56号,2020年6月30日上午10:00

三、联系地址及电话: 

苏州金腾拍卖有限公司:苏州市道前街56号  

电话:0512-65213090  13584845884

四、展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18日(预约看样)

五、注意事项:

1.竞买人需在2020年6月19日- 6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下午3点前持有效证件至苏州市道前街56号四楼拍卖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参拍保证金。

2.标的1仅限用于听力语言儿童教康复服务,须具有儿童教育资质,或承诺2年内取得教育资质;标的2用于包括肢体儿童医疗康复等服务,须具有医疗资质,或承诺2年内取得医疗康复资质。所有标的竞买人均需为苏州市注册登记,从事残疾人相关康复服务,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竞拍成功后,承租人应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执照及许可证,承租人拍租前需自行了解现场情况并按规定办理消防相关手续及证件,委托方不予协助办理,相关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标的禁止用于非法金融活动、餐饮、娱乐等休闲服务性项目及其他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的经营,禁止使用明火,并不可存放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承租人不可超范围违规经营,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经营,严禁违规住宿,禁止擅自转租,一经查实,即可取消其资格,并终止合同。

3.承租人在经营合同期内对房屋不可做结构上的改造和破坏,拍租成交后承租人自行清场,委托人、拍卖人申明不承担清场的责任和费用。物业费缴纳标准按每层10万元计算;水费缴纳标准按每层楼面200元/月缴纳;电费缴纳标准按电表实际读数*供电公司单价*1.28(包括损耗和公共能耗)缴纳。

4.其它竞买条件详见苏州金腾拍卖有限公司网站www.jinten.com.cn《拍租公告》,或苏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szcjs.com)刊登的《拍租公告》及具体招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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