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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植物园停车场对外出租的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31

苏州市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对苏州市植物园委托的植物园停车场对外出租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公开招租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投标保证金(元)

1

植物园停车场对外出租

1000.00

 

    二、投标、公开招租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公开招租的投标人,请于202241日―20224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00(北京时间),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响应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租文件,招租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只收现金,售后不退。超过上述时间的报名,招租人将不再接受。

注:以上所需携带材料均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伪造或虚报,投标人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报名签到;

2、按时递交响应文件。

(三)公开招租地点: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42113:30(北京时间)。

(五)公开招租开始时间:202242113:30(北京时间)。

   三、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1、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的账号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SZHXZB2022-CG-011”的采购计划编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公开招租前一天下午17:00

2、单次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号:89060154740007347

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由于第一次缴纳保证金而未能及时在代理机构登记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可持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公开招租现场备查。

3)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后,由代理机构扣除招标代理费后直接退还。

3、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部作为违约金补偿招租人。

  四、投标有关规定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单位身份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无不良信誉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为无效公开招租。

3、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公开招租公告及更正/补充公告(如有)一律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公开招租公告及更正/补充公告(如有)的内容。

4、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雅琴、邵赞瑜

  话:(051269589240

  真:(051268180072

  址:苏州市高新区乐嘉汇商务广场16/10

(二)招租人:苏州市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游     

  话:(051268853009

  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1359号三楼

苏州市住房租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