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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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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姑苏区上塘街49、51号房屋公开招租

来源: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09-01

 受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我中心对该单位部分资产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标的

 

标的资产位于苏州市姑苏区上塘街49、51号,出租面积约为450.26平方米,租赁期为五年,年租金最低参考价为324187元。

标的资产实地看样时间:公告期内每周一至周五9:00-15:00可预约查看标的资产现场,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看样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65206607。

 

 

 

二、公告期限

2021年09月01日至2021年09月15日。

 

注:

1、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2、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等。意向承租方条件及具体提供材料详见公告详情。

4、公告详情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专栏(原苏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国企招租板块发布的《上塘街49、51号物业资产公开招租》(https://www.szcjs.com/xmzx/gqzz/)

 

 

 

三、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人:陆经理、谈经理,联系电话:0512-69820613、0512-69820641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1日

 

苏州市国有资产招租信息发布标准格式表

 

招租公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位于姑苏区上塘街4951号房屋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SCJX20210278

委托方

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

    

2021年第一次总经理办公会决议通过

出租行为

批准单位

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起始日

202191

挂牌终止日

2021915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65206607

报名需要

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报名咨询电话:0512-69820641、 69820613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出租资产

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苏州市姑苏区上塘街4951

资产类型

非居住

所在楼层

1~4

出租面积约(m2

450.26 m2

租期(年)

5

资产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无装修,有水、电基础设施

配套、环境、交通等

位于石路商圈,公共交通便利,汽车位相对紧张。

其他披露事项

1、房屋和房屋内设施、设备以现状交付;

2、装修方案及图纸须按规定向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后至出租方备案,原则上给予1个月免租期。

3、一般情况下租赁期3年,若业态良好、装修投入较大,出租方可根据承租方需求和履约情况,酌情续租,租赁期和续租期限最长5年。

资产租金估价情况

评估价

60-70/平方米/

评估机构

苏州荣和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单位

/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324187/

租金支付要求

先付后用

半年一付

租金调整方式

每一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履约保证金

60000

使用用途及要求

1、业态优先(安全、干净业态优先),不得用于棋牌室、网吧、宾馆等业态;

2、整体出租,不得转移或分割出租;

3、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经营;

4、不得使用明火。

与出租相

关的

其他条件

1、挂牌价为租赁期内首年年租金挂牌价;

2、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委托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3、允许装修改造,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

4、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

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筹资能力,承诺无不良经营记录,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企业未被纳入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接受委托方及其他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母公司和子公司同时报名;

报名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

人民币  60000  

交纳期限

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保证金

处置方式

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未成为最终承租方:返还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电子报价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交易中心组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遴选,竞争性谈判小组与每一个意向承租方分别谈判,最终报价不低于公告挂牌底价且总得分最高的为最终承租方,其报价为最终租赁价。

竞争性谈判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标:承租经营业态、房屋使用方案、突发事件预案、承租报价等。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指定监管帐户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交易组织方必要服务费用(如有)后,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足额赔偿:(1)意向承租方于挂牌终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或未按时完成付款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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