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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苏州虎丘区漓江路1号商业用房(自费类药店)公开招租

来源:   2022-10-18 16:12:50

 

 

标的物3D位置展示:

公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位于苏州虎丘区漓江路1号商业用房(自费类药店)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SCJX20221455

委托方

苏州科技城医院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

内部决策情况

院务会、院党委会审批通过

挂牌起始日

2022-10-18

挂牌终止日

2022-11-01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黄克澄 联系方式:17715187378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报名”进入线上认证小程序报名入口。
     ■ 咨询电话:
       滕女士、谈先生,联系电话:0512-69820620、69820641
       监督电话:0512-69820813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资产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苏州虎丘区漓江路1号

资产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楼层

地下负一层

出租面积(㎡)

140

租期(年)

5年 0个月 0天

资产使用现状

使用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普通装修

配套、环境、交通等

现有空调;交通便利

其他披露事项

1、标的资产产权方为苏州科技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标的资产招租工作由委托方负责。 2、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2年12月31日。

资产租金估价情况
评估价

评估机构

评估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人民币 96300.00 元/年

人民币 96300.00 元

租金支付要求

季付

租金调整方式

履约保证金

50000元

使用用途及要求

用途仅限于开设自费类药店,不得开展其他经营项目。药店经营范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金不含水电费、物业费等经营费用。 2、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及房屋现状以实地勘察为准,委托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成交价格。 3、装修不得破坏出租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不得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装修方案和施工方案报医院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开业时间:方案经出租方同意之日起60日内。 4、承租方须保证其在承租场地内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未经授权不得以医院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医院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秩序,配合医院的资产管理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对医院产生不良影响的,医院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医院权益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承租方须自行承担相关管理部门的各类监督、检查工作,并遵守医院的疫情防控要求、药店开业时间、在岗人员执业资质等方面的要求,接受医院对药店经营的药品和相关医疗产品的质量、销售价格、出入库管理等方面的不定期监督检查,药品流向须实现信息系统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6、承租方经营的药品及相关医疗产品须实行与医院差异互补原则,药品及相关医疗产品目录必须经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在医院应急情况下,承租方须承诺接到医院要求后,在4小时内将药品及相关医疗产品配送到位,提供运输车辆和市级药监部门许可的仓库的相关材料证明。 7、其他条件详见备查文件中拟签订的《合同模版》。

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意向承租人需符合以下特殊条件: (1)须为医药零售企业(附相关佐证材料); (2)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可以经营生物制品;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可以经营Ⅱ类器械。

报名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

人民币50000.00元

交纳期限

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

遴选方案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出租方委托中介机构自行组织确定承租方。采用综合评分法,遴选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标:承租方的报价、公司综合实力、经营方案、现场答辩情况等。 遴选小组与每一个意向承租方分别谈判,最终报价不低于公告挂牌底价且总得分最高的为最终承租方,其报价为成交价。总评分相同的以报价较高的意向方为最终承租方,报价也相同的以“经营方案”项得分较高的意向方为最终承租方。总评分和以上两个指标均相同的,由委托方抽签决定最终承租方。

遴选方式

非交易中心组织

中介机构组织

起拍价

人民币96300.00元/年

自由竞价阶段

分钟

延时竞价阶段

分钟

加价幅度

元/年

中介机构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指定监管帐户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出租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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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苏州虎丘区漓江路1号商业用房(自费类药店)公开招租 ■

发布日期: 2022-10-18
项目编号: SCJX20221455

委托方:

苏州科技城医院

挂牌起始日:

2022-10-182022-11-01

看样联系人: 黄克澄
电话: 17715187378

内部决策情况

院务会、院党委会审批通过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黄克澄 联系方式:17715187378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报名”进入线上认证小程序报名入口。
     ■ 咨询电话:
       滕女士、谈先生,联系电话:0512-69820620、69820641
       监督电话:0512-69820813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内部决策情况

院务会、院党委会审批通过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黄克澄 联系方式:17715187378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报名”进入线上认证小程序报名入口。
     ■ 咨询电话:
       滕女士、谈先生,联系电话:0512-69820620、69820641
       监督电话:0512-69820813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坐落位置

苏州虎丘区漓江路1号

资产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楼层

地下负一层

出租面积(㎡)

140

租期(年)

5年 0个月 0天

资产使用现状

使用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普通装修

配套、环境、交通等

现有空调;交通便利

其他披露事项

1、标的资产产权方为苏州科技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标的资产招租工作由委托方负责。 2、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2年12月31日。

评估价

评估机构

评估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租金挂牌底价

人民币 96300.00 元/年

人民币 96300.00 元

租金支付要求

季付

租金调整方式

履约保证金

50000元

使用用途及要求

用途仅限于开设自费类药店,不得开展其他经营项目。药店经营范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金不含水电费、物业费等经营费用。 2、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及房屋现状以实地勘察为准,委托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成交价格。 3、装修不得破坏出租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不得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装修方案和施工方案报医院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开业时间:方案经出租方同意之日起60日内。 4、承租方须保证其在承租场地内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未经授权不得以医院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医院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秩序,配合医院的资产管理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对医院产生不良影响的,医院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医院权益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承租方须自行承担相关管理部门的各类监督、检查工作,并遵守医院的疫情防控要求、药店开业时间、在岗人员执业资质等方面的要求,接受医院对药店经营的药品和相关医疗产品的质量、销售价格、出入库管理等方面的不定期监督检查,药品流向须实现信息系统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6、承租方经营的药品及相关医疗产品须实行与医院差异互补原则,药品及相关医疗产品目录必须经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在医院应急情况下,承租方须承诺接到医院要求后,在4小时内将药品及相关医疗产品配送到位,提供运输车辆和市级药监部门许可的仓库的相关材料证明。 7、其他条件详见备查文件中拟签订的《合同模版》。

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意向承租人需符合以下特殊条件: (1)须为医药零售企业(附相关佐证材料); (2)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可以经营生物制品;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可以经营Ⅱ类器械。


交纳金额

人民币50000.00元

交纳期限

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出租方委托中介机构自行组织确定承租方。采用综合评分法,遴选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标:承租方的报价、公司综合实力、经营方案、现场答辩情况等。 遴选小组与每一个意向承租方分别谈判,最终报价不低于公告挂牌底价且总得分最高的为最终承租方,其报价为成交价。总评分相同的以报价较高的意向方为最终承租方,报价也相同的以“经营方案”项得分较高的意向方为最终承租方。总评分和以上两个指标均相同的,由委托方抽签决定最终承租方。

遴选方式

非交易中心组织

中介机构组织

起拍价

人民币96300.00元/年

自由竞价阶段

分钟

延时竞价阶段

分钟

加价幅度

元/年

中介机构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指定监管帐户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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