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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租
交易发现价值,服务满足需求

位于平江路139号南侧房屋公开招租

来源: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06-06

 

 

 

标的物3D位置展示:

公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位于平江路139号南侧房屋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SCJX20232350

委托方

苏州平江历史街区保护整治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公司办公例会通过

挂牌起始日

2023-06-06

挂牌终止日

2023-06-20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15062325087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报名”进入线上认证小程序报名入口。
     ■ 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512-69820620、69820641、69820613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资产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平江路139号房屋

资产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楼层

1

出租面积(㎡)

95

租期(年)

3年 0个月 0天

 

资产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毛坯

配套、环境、交通等

位置位于平江路主街,菉葭巷往南50米

其他披露事项

资产租金估价情况
评估价

 

评估机构

 

评估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人民币 353400.00 元/年

人民币 353400.00 元

租金支付要求

半年度支付

租金调整方式

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上调10%

履约保证金

首年租金的三个月租金

使用用途及要求

文创类、非遗老字号类、餐饮类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挂牌年租金不包含物业费,物业费按5元/平米/月的标准收取,无装修免租期; 2、出租标的房屋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3、允许不涉及主体结构变更的装修,装修方案需提交出租方及城管审批通过; 4、房屋使用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应对租赁房屋进行投保(险种涉及: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按照保险公司的收费标准依法缴纳;出租方负责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为出租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投保期限即为租赁期限。公众责任险及租赁房屋内财产是否办理保险,由承租方自行决定。 6、资产内不得进行违章搭建。 7、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可索取租赁合同模板,未索取或未提异议的视同为同意租赁合同模板内所有条款。 8、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负责人)或经办人须作为担保方对租赁合同项下之全部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营业执照无注销、停业等异常情况。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http://zxgk.court.gov. 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

人民币88350.00元

交纳期限

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按原支付路径返回。

遴选方案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委托方选择的中介机构组织公开竞争,公开竞争采用竞争性磋商。在委托方对承租方资格进行确认后,交易中心将报名保证金划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遴选方式

非交易中心组织

 

中介机构组织

起拍价

人民币353400.00元/年

自由竞价阶段

分钟

延时竞价阶段

分钟

加价幅度

元/年

中介机构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指定监管帐户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委托方自行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确定最终承租方的,上述款项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交易组织方必要服务费用(如有)后,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足额赔偿:

(1)意向承租方于挂牌终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或未按时完成付款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出租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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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平江路139号南侧房屋公开招租 ■

发布日期: 2023-06-06
项目编号: SCJX20232350

委托方:

苏州平江历史街区保护整治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起始日:

2023-06-062023-06-20

看样联系人: 胡先生
电话: 15062325087

内部决策情况

公司办公例会通过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15062325087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报名”进入线上认证小程序报名入口。
     ■ 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512-69820620、69820641、69820613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内部决策情况

公司办公例会通过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15062325087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报名”进入线上认证小程序报名入口。
     ■ 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512-69820620、69820641、69820613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坐落位置

平江路139号房屋

资产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楼层

1

出租面积(㎡)

95

租期(年)

3年 0个月 0天

 

资产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毛坯

配套、环境、交通等

位置位于平江路主街,菉葭巷往南50米

其他披露事项

评估价

 

评估机构

 

评估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租金挂牌底价

人民币 353400.00 元/年

人民币 353400.00 元

租金支付要求

半年度支付

租金调整方式

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上调10%

履约保证金

首年租金的三个月租金

使用用途及要求

文创类、非遗老字号类、餐饮类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挂牌年租金不包含物业费,物业费按5元/平米/月的标准收取,无装修免租期; 2、出租标的房屋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3、允许不涉及主体结构变更的装修,装修方案需提交出租方及城管审批通过; 4、房屋使用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应对租赁房屋进行投保(险种涉及: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按照保险公司的收费标准依法缴纳;出租方负责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为出租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投保期限即为租赁期限。公众责任险及租赁房屋内财产是否办理保险,由承租方自行决定。 6、资产内不得进行违章搭建。 7、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可索取租赁合同模板,未索取或未提异议的视同为同意租赁合同模板内所有条款。 8、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负责人)或经办人须作为担保方对租赁合同项下之全部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营业执照无注销、停业等异常情况。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http://zxgk.court.gov. 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的其他条件。

交纳金额

人民币88350.00元

交纳期限

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按原支付路径返回。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委托方选择的中介机构组织公开竞争,公开竞争采用竞争性磋商。在委托方对承租方资格进行确认后,交易中心将报名保证金划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遴选方式

非交易中心组织

 

中介机构组织

起拍价

人民币353400.00元/年

自由竞价阶段

分钟

延时竞价阶段

分钟

加价幅度

元/年

中介机构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指定监管帐户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委托方自行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确定最终承租方的,上述款项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交易组织方必要服务费用(如有)后,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足额赔偿:

(1)意向承租方于挂牌终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或未按时完成付款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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